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事審判實務
Civil Procedure-trial Practices 
開課學期
102-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沈方維 
課號
LAW4140 
課程識別碼
A01 4710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9,A(16:30~19:15) 
上課地點
 
備註
上課地點:法1506。
限學士班四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8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21cpp_1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一)學習如何以最少的勞力、時間、費用主張權利、解決紛爭。
(二)學習有關爭點整理、攻擊防禦、舉證活動及心證形成的過程、方法及具體步驟。
(三)學習如何閱讀及撰寫各種司法文書──如:裁判書、起訴狀、準備書狀等。
(四)講解訴訟案卷,觀察審理實況,並開實習法庭。
(五)闡釋律師及其他法務人員在民事實判過程應扮演的角色及可能發揮的功能。
 

課程目標
運用已學習的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知識,經由實際案例的介紹及解析,使法律與生活相銜接。 
課程要求
課前準備及分組討論,課中參與討論或提問。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待補 
參考書目
爭點整理方法論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0  課程介紹、民事法院審級及審判實況介紹。  

下週準備:研究督促程序、查詢例稿、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第2週
9/17  督促程序相關實務問題討論、書狀格式探討。  

下週準備:督促程序相關問題繼續討論 
第3週
9/24  督促程序相關實務問題討論、書狀格式探討。  

下週準備:研究法院審判權及管轄、研讀法院裁判書 
第4週
10/01  1.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審重訴85全案
2.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重訴730全案
3.其他與管轄相關問題討論。  

下週準備:研究保全程序、撰寫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狀 
第5週
10/08  保全程序相關實務問題討論、書狀格式探討。  

下週準備:研究當事人、代理人、參加人、輔佐人 
第6週
10/15  當事人等相關實務問題討論。  

下週準備:研究上位爭點整理 
第7週
10/22  與上位(訴訟標的、訴之聲明)爭點整理相關實務問題討論。  

下週準備:研究攻防爭點整理、撰寫起訴狀兼準備書狀 
第8週
10/29  與攻防(事實、證據、法律)爭點整理相關實務問題討論、檢討起訴狀兼準備書狀。  

下週準備:繼續研究爭點整理相關問題 
第9週
11/05  與爭點整理相關實務問題討論、檢討起訴狀。  

下週準備:繼續研究爭點整理相關問題及撰寫答辯狀 
第10週
11/12  與爭點整理相關實務問題討論、檢討答辯狀。  

下週準備:研究簡易、小額、調解程序 
第11週
11/19  與簡易、小額、調解程序相關問題討論。  

下週準備:前往地方法院旁聽開庭 
第12週
11/26  討論法院實務觀察心得及提問。  

下週準備:閱讀實際案例 
第13週
12/03  討論實際案例。  

下週準備:研究第二、三審 
第14週
12/10  第二、三審程序相關實務問題討論。  

下週準備:研究再審及第三人撤銷訴訟 
第15週
12/17  再審程序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相關實務問題討論。  

下週準備:閱讀實際案例及演練 
第16週
12/24  實習法庭及講解。  

下週準備:綜合提問 
第17週
12/31  綜合討論。  

下週準備:期末考準備